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8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5.19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4.69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 95.1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按照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5.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4.6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7,084,500×0.50)÷187,847,422≈0.4980元/股。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5.19-0.4980)÷(1+0)≈94.6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4.6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2,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4.6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