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3-018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周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周志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周志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独立董事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监管部门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周志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周志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鉴于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继任独立董事后止。
周志明先生、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周志明先生、戚啸艳女士、楼佩煌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冀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应宇先生、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冀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应宇先生、万遂人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冀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才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吴应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万遂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吴应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记录证明,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万遂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网络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培训记录证明。吴应宇先生、万遂人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冀明,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第一军医大学,曾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内镜中心主任。现任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继续教育协作组组长、北京市消化内镜学会副主任委员。
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吴应宇,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2年2月至1988年6月在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1988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历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务;2000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东南大学财务处处长;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任东南大学校长助理;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任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药科大学总会计师、党委常委;2019年10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应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遂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生,电子学博士、教授,荣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四项。曾任东南大学生医学院副教授、美国MIT电子研究所访问科学家、2013年-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BME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现任东南大学生医学院教授、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学人工智能分会主任、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万遂人先生未持有股票,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