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15.80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786.46 万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 21,436.5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109.29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5,228.96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0 万元(含税)。2021 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06%。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 4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0,000,000 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