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违规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31,245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5.83%减少至 10.83%,累计变动 5.00%,变动后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32,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321%,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1,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312%,累计减持股份 5,000,9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5.0009%。因工作人员计算有误,海汇财富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超额违规减持股份 700 股,成交均价为 85.50 元,成交总金额为 59,850
元。海汇财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愿意将违规减持部分所得金额全额上缴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公司名称: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91 号 A1 第 10 层
1002 单元
经营期限:2010-12-06 至 2026-12-06
执行事务合伙:李明智
注册资本: 390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65971111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通讯地址:广州市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
(二)一致行动人
姓名:李明智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师大中区
身份证号码:420106********663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
本次权益变动中,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海汇财富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88.03 3,240,900 3.24%
2022 年 1 月 14 日
李明智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88.24 1,000,000 1.00%
2021 年 6 月 21 日
李明智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63.97 760,000 0.76%
2021 年 9 月 6 日
上述减持前后,海汇财富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13,721,192 13.72% 10,480,292 10.48%
其中:无限售条 13,721,192 13.72% 10,480,292 10.48%
件股份
上述减持前后,李明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2,110,953 2.11% 350,953 0.35%
其中:无限售条 2,110,953 2.11% 350,953 0.35%
件股份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汇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32,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321%,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1,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312%,累计减持股份 5,00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0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 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海汇财富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超额违规减持股份 700 股,成交均价为 85.50 元,
成交总金额为 59,850 元。
股东海汇财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愿意将违规减持部分所得金额全额上缴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