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153,234.4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973,097.21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前期未分
配利润 108,335,509.0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 168,611,296.5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0 万元(含税)。2019 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75.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