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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杰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各位董事凭借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意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2,444,436,006.45 元,较年初增长 6.18%;总负债为
612,736,806.23 元,较年初增长 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1,859,778.43,较年初增加 6.0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3,309,632.57 元,
同比减少 2.17%;实现利润总额 79,655,535.14 元,同比下降 21.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671,406.02 元,同比下降 15.99%。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2023 年的津贴为 8 万元/年(含税);公司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5 票。

 董事黄治家、张弛,独立董事王建新、张嶂、孙云旭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董事刘建、CHENG XUEPING、赵崇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关联董事赵崇光、黄淮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开展所涉外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5,000 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税),并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 2022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454,333.25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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