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共47.5万股及第二次归属共2.2万股的股份登
记工作。归属股票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市流通,共归
属 497,000 股,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股份总数由 92,368,576 股增加至 92,865,576 股。具体内
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鉴于此,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 92,865,576 元。
二、增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公司拟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由“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变更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涉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92,368,576 元。 92,865,576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92,368,576 元,全部为普通股。 92,865,576 元,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激光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3 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
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
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
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