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致歉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2 月 21 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致歉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现对“二、后续增持计划”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补充前: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黄淮先生拟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 股,累计增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1%(含 2022 年 2 月 16 日已增持股份)。
补充后: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公司董事黄淮先生,2022 年 2 月 16 日首次增持结束后,
黄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黄淮先生拟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 股,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
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1%(含 2022 年 2 月 16 日已增
持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止(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如遇窗口期或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