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合计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500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85元/股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现根据 2023 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故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本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对应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150,366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85 元/股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因激励对象的离职和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 182,866 股,回购价格为 85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958,984股变更为78,776,11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8,958,984元变更为 78,776,118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 188号安恒大厦
(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