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445,695.3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9,142,648.64 元。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除 2022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邀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50,094,763.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0,094,763.98 元,除 2022 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 2022 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94,763.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也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