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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安恒信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8,350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 年 11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11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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