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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瀚川智能: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绵阳埃克森”)拟向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采购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采购金额为 3.9434 亿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完成交付及验收。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锂电池设备业务本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设备行业的影响力。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2 年 11 月公司与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埃克
森新能源公司”)就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及公司相关电池产品采购等业务达成战
略合作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计划向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实质性下达不少于首批 3GWh 的锂电池相关设备采购订单,并在后续的 50GWh 投资中,在满足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
的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锂电池领域的优势,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实施并建立长期合作,公司与绵阳埃克森签订了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销售合同。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销售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绵阳埃克森拟向公司采购锂电池生产配套设备,采购金额为 3.9434 亿元人民币(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

  (1)企业名称: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尤军

  (4)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6)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 2 号 1 号楼

  (7)主要股东: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0%;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0%。

  (8)主营业务:绵阳埃克森的控股股东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技术企业,聚焦在集中式储能、分布式储能和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等应用场景,主营高安全、长循环、低成本的储能电池产品,包括方形磷酸铁锂、全极耳大圆柱和钠离子电池。在产品方面,不断实现由磷酸铁锂向磷酸锰铁锂、钠离子的产品体系迭代;在客户方面,立足
于国内外各大头部厂商的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开拓海外 B 端客户。

  (9)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存在交易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3.9434 亿元人民币(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设备生产及交付进度分阶段付款。

  (3)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4)履行期限:2023 年完成交付及验收。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就擅自解除合同、逾期交付设备、逾期支付货款、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形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之间产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动力电池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引致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持续增加,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专注新能源及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主航道,聚焦发展汽车、电池和充换电设备三大业务,其中电池设备业务主要专注于锂电池生产的中后道工序,做专做精,打造细分板块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芯高速装配设备和化成分容设备。本次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加强公司主航道业务的布局和战略落地,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电池设备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公司的核心优势。

  (2)根据前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计划向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实质性下达不少于首批 3GWh 的锂电池相关设备采购订单,在后续的 50GWh 投资中,在满足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设备。通过本合同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双方战略合作框架的落地,为后续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锂电池设备业务本年度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设备行业的影响力。

  (4)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某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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