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6、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3)
5、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7 月 2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6)。
6、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5 元(含税),
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 0.164 元(含税)。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鉴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82 元/股-0.164 元/股=8.656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作废处理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和 11 名激励对象因为组织架构调整且自愿放弃 2020 年股权激励的归属,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87 万股。
由于 8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分别为 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85 万股。
合计作废处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15.355 万股。
(二)作废处理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和 9 名激励对象
因组织架构调整且自愿放弃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98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5Z0133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0,804,933.97 元,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8,633,002.71
元,股份支付费用还原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9,437,936.68 元,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 0.91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其本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 万股。
合计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97.98 万股。
五、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