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余名,共有注
册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预计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毓,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及大型集团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辽宁成大、森远股份、萃华珠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对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