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和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800.00万股的1.85%。其中首次授予1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0,800.00万股的1.6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预留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
本10,800.00万股的0.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
2020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目前,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8.82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不超过8.28%。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 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12月31日前授 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 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二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 分别为50%、5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净利润值(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
1.3亿元 0.91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2021年-2022年净利润 2021年-2022年净利润累
累计不低于3亿元 计不低于2.1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021年-2023年净利润 2021年-2023年净利润累
累计不低于5.2亿元 计不低于3.64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值 An≦A
(A)
A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注2:上述“净利润”指归母净利润,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注3: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 授予完成,则预留 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 分在2022年 授予完成的, 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第二个归 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 年度分 别为2022年、2023年。
注4:预留部分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激励对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声 明 ...... 2
特别提示 ...... 2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 ...... 12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7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 19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23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6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8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31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33
第十四章 附则...... 35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瀚川智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票激励计划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在本公
激励对象 指 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有效期 指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
归属 指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
归属条件 指 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归属日 指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