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含 5,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
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5,603,744.1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0,726,255.85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21ZA00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5,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9月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5,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