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计划公告
号 数量(万 总数的比 时股本总
股) 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潘吉庆 中国 董事长、核心技术 76.00 19.74% 0.98%
人员
2 武雄晖 中国 董事、总经理 40.00 10.39% 0.52%
3 刘洪月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60% 0.13%
核心技术人员
4 倪寿才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60% 0.13%
核心技术人员
5 孟萍 中国 副总经理 40.00 10.39% 0.52%
6 刘坤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60% 0.13%
7 冯振海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60% 0.13%
8 曹正 中国 财务总监 3.00 0.78% 0.04%
9 潘洁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5.00 9.09% 0.45%
10 黄妃慧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0 2.60% 0.13%
小计 244.00 63.38% 3.16%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3 人) 141.00 36.62% 1.82%
合计 385.00 100.00% 4.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吉庆先生及其配偶孟萍女士、其女儿潘洁羽女士,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