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一、释义...... 1
二、声明...... 2
三、基本假设...... 3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4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4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差异情况...... 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6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8
(六)结论性意见...... 8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9
(一)备查文件...... 9
(二)咨询方式...... 9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奥福环保、本公司、公司、上市 指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指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划、本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激励对象 指 (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
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取股票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禁售期 指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
的时间段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文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二、声明
除非另有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奥福环保提供,奥福环保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奥福环保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奥福环保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奥福环保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5 月 3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等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3.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
4、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奥福环保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