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93 亿元(壹拾亿玖仟叁佰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 1,500 万元;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5,000 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4,000 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10、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11、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 1,500 万元;
12、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 2,000 万元;
13、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1,000 万元;
15、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2,000 万元;
16、包括但不限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 34,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