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判决结果:
(一)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制造、
销 售 、 许 诺 销 售 侵 害 原 告 广 州 方 邦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专 利 号 为
ZL201410016769.2、名称为“电磁波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二)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7,684,986 元;
(三)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开支 505,2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判决为待生效的一审判决,如原、被告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判决结果证明了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打击了相关侵权企业及产品,对电磁屏蔽膜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及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具有正面影响。同时,若被告按照相关判决结果向公司进行赔偿,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日,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73 知民初 621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认为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或“被告”)的相关电磁屏蔽膜产品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科诺桥立即停止侵害原告 ZL201410016769.2 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二)判令科诺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三)判令科诺桥赔偿因侵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以上基本情况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
网站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73 知民初 621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01410016769.2、名称为“电磁波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二)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7,684,986 元;
(三)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开支 505,200 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3,732元,
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8,068 元(该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其同意被告应负担部分于上述判决履行期限内向其迳付,本院不作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本案需要强制执行的,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待生效的一审判决,如原、被告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判决结果证明了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打击了相关侵权企业及产品,对电磁屏蔽膜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及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具有正面影响。同时,若被告按照相关判决结果向公司进行赔偿,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