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受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 本次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为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雅晨”)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73 知民初 403 号)等相关材料。
二、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公司系 201210209214.0 “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科诺桥、东莞雅晨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公司涉案专利的产品,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3、诉讼请求
(1)判令科诺桥立即停止侵害原告 201210209214.0 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判令东莞雅晨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 201210209214.0 号发明专利权的电磁屏蔽膜;
(3)判令科诺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0 万元;
(4)判令科诺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受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所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反对知识产权剽窃侵权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