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
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
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
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兼职情况
证券服务业务
2000 年起至今,在大信
项目合伙人 陈立新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无 是
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
前所内职务为高级合伙人。
2000 年起至今,大信会
质量控制复 冯发明 注册会计师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无 是
核人 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
前所内职务为合伙人。
2000 年起至今,在大信
陈立新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无 是
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目
前所内职务为高级合伙人。
2013 年 7 月起 2018 年
8 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
相关工作;
蒲建华 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11 月至今,在 无 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
作,目前所内职务为项目经
理。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
2020 年度大信的审计报酬是 7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年度内控
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
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