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9)。
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5 月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5、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75,974,2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909,168.2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2,792,263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8,766,473 股。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03.86-0.42)/(1+0.3) =79.57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83,040×(1+0.3)=757,952 股。
2、鉴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从
公司离职,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201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757,952 股调整为 749,164 股(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由 103.86 元/股调整为 79.57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201 人,限制
性股票总量由 583,040 股调整为 749,164 股。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103.86 元/股调整为 79.57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203 人调整为 201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83,040 股调整为 749,164 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