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19年7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29,658,867.93
减: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525,168,941.38
其中: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 10,928,762.82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 82,560,503.02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299,142,275.6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32,537,399.9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1 68,273,771.73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 46,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8,936,805.0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129,152,959.89
注 1:2022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注 2:(1)2020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0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人民币 2,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2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
开的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华菁证券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6日起更名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进行增资(含前期本公司已向上海蓝脉提供的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作为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鸿脉进行增资,并于2020年12月10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中金公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华兴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君安与华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2023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蓝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1050161393600003743 活期存款
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119.0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 50131000752211537 753,329.14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223266 活期存款
限公司上海分行 1,810,537.8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08079453 7 天通知存
限公司上海分行 60,000,000.00 款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 955108055885888 活期存款
北支行 211,356.94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 12192278748000042 7 天通知存
北支行 52,000,000.00 款
上海银行浦西支行 03003946249 已销户 活期存款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 97160078801700002429 496,914.72 活期存款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 天通知存
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 97160076801700001791 13,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