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47,2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64,860.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08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4,764,598.53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1,597,048.53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3,167,550.00元,其中: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39,823,702.12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221,545.62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手续费5,947.09元 )。截至2021 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15,860.58元(全部为剩余超募资金)。
(二)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09月0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27,080.4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7,727,080.4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68,246,268.70元(包含利息收入864,584.75元,扣除手续费568.32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53,944,650.10元(结构性存款545,000,000.00元,定期存款90,000,000.00元,协定存款18,944,650.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19年7月18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8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交控浩海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交控技术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
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议案。根据本
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20年12月9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金额
31 日账户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 75070188000190435 250,000,000.00 已销户
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259000000987675 195,301,886.79 24,615,860.58
北京东直门支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金额
31 日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10908969210603 90,000,000.00 已销户
北京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10908969210404 60,000,000.00 已销户
北京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7170078801800002
5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 0.00 已销户
243
支行
总计 595,301,886.79 24,615,860.58
(二)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9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及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