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013 科创 天臣医疗


首页 公告 天臣医疗:天臣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天臣医疗:天臣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3,465 万元;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51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
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望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三)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41)。

  (四)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5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五)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12月26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48,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00元/股,最低价为11.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9.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七)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3,465万元”;公司将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待公司开立后将及时予以披露。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八)根据《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3/12/22,由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陈望宇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600 万元~8,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3,465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9.5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58,793 股~2,710,945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92%~3.3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752535;B88703032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9.5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10,945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3.34%。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4,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9.5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58,793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9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总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实施期限

                  额(万元)      (股)      的比例(%)

 用于员工持股计                  1,558,793-                  自2023年12月27日
  划或股权激励    4,600-8,000    2,710,945      1.92-3.34    至2025年12月26日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1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