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巽鑫投资”)
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
司”)股份 93,337,88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13%。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巽鑫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巽鑫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
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41,065 股,占公司
总股本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巽鑫(上海)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93,337,887
投资有限公 93,337,887 15.13%
大股东 股
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巽鑫(上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5/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经
海)投资 12,341,0 过:2% 持,不超过: ~ 格 得 营管理
有限公司 65 股 12,341,065 股 2023/11/1 需求
0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巽鑫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或本
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限售期满后 2 年内,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拟进行减持的,本
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累计减持不超过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从其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