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 188 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 23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
普通股股东人数 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6,602,2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6,602,2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016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01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志尧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陈大同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未能出席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刘晓宇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6,056,910 99.7789 440,313 0.1786 104,978 0.042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补选欧阳昳昀为公司第二 240,687,573 97.6015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
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 关于补选丛海为公司第二届董 245,469,545 99.540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3 关于补选陶珩为公司第二届董 245,469,545 99.540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
事会 ESG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更换公司独 56,33 99.0413 440,3 0.7741 104,9 0.1846
立董事并相应调 5,490 13 78
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
2.01 关于补选欧阳昳 50,96 89.6017
昀为公司第二届 6,153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并同时担任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
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2.02 关于补选丛海为 55,7498.0087
公司第二届董事 8,125
会非独立董事并
同时担任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2.03 关于补选陶珩为 55,74 98.0087
公司第二届董事 8,125
会非独立董事并
同时担任董事会
ESG 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琦、陈必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