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志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00,266 股,
通过 Grenade Pte. Ltd.、Futago Pte. Lt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294 股,合
计持股 6,428,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杜志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31,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8%;公司副总经理倪图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4,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7%;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伟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2,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9%;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晓宇先生通过嘉兴智微、嘉兴骊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7,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3%;公司监事王志军先生通过嘉兴智微、嘉兴骊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4,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上
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尹志尧先生、杜志游先生、倪图强先生、陈伟文先生、刘晓宇先生、王志军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意向书》,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尹志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杜志游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8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4%。
倪图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9%。
陈伟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7%。
刘晓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
王志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1,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
尹志尧 6,428,560 1.043% IPO前取得:6,428,560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杜志游 2,331,436 0.378% IPO前取得:2,331,436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倪图强 1,274,358 0.207% IPO前取得:1,274,358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陈伟文 1,162,842 0.189% IPO前取得:1,162,842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刘晓宇 757,748 0.123% IPO 前取得:757,748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王志军 284,355 0.046% IPO 前取得:284,355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称 比例 持期间
(股) 区间 源 因
尹志尧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1,100,000 0.179%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股 1,100,000 股 需求
杜志游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580,800 0.094%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股 580,800 股 需求
倪图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300,000 0.049%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股 300,000 股 需求
陈伟文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290,000 0.047%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股 290,000 股 需求
刘晓宇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94,500 股 0.015%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94,500 股 需求
王志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8/17~按市场 IPO 前 个人
71,088 股 0.012% 持,不超过: 2022/11/15 价格 取得 资金
71,088 股 需求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尹志尧、杜志游、倪图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委托管理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非经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会就首发前股份设置担保;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将累积使用。
2、公司股东兼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陈伟文、刘晓宇、王志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委托管理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非经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会就首发前股份设置担保;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