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 年7 月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168 号
文《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86,2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551,635,358.2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87,828,416.4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1,463,806,941.76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 18,104,149.00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702,792.76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4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 40,058.96 40,000.00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40,097.22 4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0,156.18 100,000.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投入比例 未使用金额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 40,000.00 39,991.03 99.98% 8.97
产升级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40,000.00 39,992.45 99.98% 7.55
升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00.00% -
合计 100,000.00 99,983.48 99.98% 16.52
除未使用资金 16.52 万元外,募集资金在项目投资期间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3,845,669.50 元(含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经公司研究和分析,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优化施工工艺,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公司本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已投资完成,各研发课题顺利进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公司正积极拓展相关客户。“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后,洁净室厂房面积得到进一步扩展,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进一步提升,缓解了公司的产能压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同时存放超募资金,暂不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