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2,199,161.3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8,645,723.69 元。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半导体设备行业是一个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受国际经济波动、半导体市场、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影响,其发展往往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当宏观经济和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变化较大时,半导体生产厂商会调整其资本性支出规模和对半导体设备的采购计划,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产生影响。
在全球贸易争端不断、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疫情影响持续在全球蔓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全球半导体产业、LED 产业及设备产业呈现震荡发展态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LED芯片、先进封装、MEMS 等半导体产品的制造公司销售刻蚀设备和 MOCVD 设备、提供配件或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以及市场开发等。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2,199,161.31 元,母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28,645,723.69 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2021 年,公司将全力推进技术研发,重视核心技术的创新。在开发等离子体刻蚀设备和 MOCVD 设备的过程中,公司拟招募国际和国内一流的技术人才,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同时,为适应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
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将继续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以有力推动项目的研发进度,不断践行外延式发展策略并积极探索在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公司 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决
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