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9,167,929.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3,453,877.89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
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涵盖核、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六大行业和中国各大军工集团,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国家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规律、特点、趋势与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保持一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推进侦察预警、联合打击、战场支撑、综合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联合训练、对抗训练、科技练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化水平决定现代战争走向,强军意志对军队信息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预计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持续高景气。同时,军工电子信息发展自主可控是重要战略方向,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仍有一定差距、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将迎来全面发展机遇。
为此,随着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公司留有足够的资金以应对行业发展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新形势下武器装备发展趋势,近年来公司在强化科技创新、拓宽产品领域、市场布局等方面积极部署,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参与多个武器装备型号的产品研制,不断增强科创属性,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公司根
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设计验证成功后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加工为半成品,经过检验、装调、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的制造并销售给客户,为此对资金和产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各分支机构利用地域优势加快客户响应速度并贴近客户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营管理层积极推动产品开发、项目交付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营业总收入162,228,951.43元,同比增长8.2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主营业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和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79万元,同比下降58.76%。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将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重点围绕业绩提升、聚焦主业、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团队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2023年度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及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现阶段发展状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影响,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产品研发等。
1、日常经营活动需求:面对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持续高景气的发展趋势,为保证公司可持续
性发展,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产品研发资金需求。军品研制开发要求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研发平台、试验设备及较强的研发团队,且军品采购定型列装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长周期的过程,要求企业拥有足够财力支撑。公司将持续加大必要的研发资金投入积蓄动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