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2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53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39,543.9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17,696,456.0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 G-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84,623,751.6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96,586,872.24 元
(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1,134,3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5,305,640.13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 4,244,894.11 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19,000,000.00元、持有通知存款金额为 2,060,746.0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917,696,456.0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1,134,300.00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65,452,572.24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84,623,751.60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65,046,014.82
其中:本期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5,198,513.49
减: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余转出) 260,849,958.48
其中: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10,000,000.00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结余转出金额(含结项募投项目待 12,698,626.87
支付尾款)注
募集资金余额 225,305,640.13
减:持有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 219,000,000.00
减:持有的通知存款金额 2,060,746.0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44,894.11
注:1、本期募投项目结余转出金额(含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中“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12,546,056.77 元、“AI 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48,922.54 元、“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3,647.56 元;
2、福光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82.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10 月 11 日,上市公司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79820180802260166 的销户,账户余额 12,546,056.77 元(其中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3,653,867.05 元,已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 8,892,189.72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
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中国光大银行福清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79820180802260166 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 591904028310108 754,320.60
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10078801600001401 1,065,623.21
福州分行
福建福光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10078801200001399 164,562.06
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13110101040025309 17,250.76
鼓楼支行营业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 118010100100223106 106,218.85
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福建福光天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79820188000084446 2,136,918.63
光学有限公司 福清支行
合计 4,244,894.11
注:(1)因公司“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六一支行开立的账户 8111301012800504343 已于 2023年 6 月 20日销户。
(2)因公司“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清宏路支行开立的账户 405280281861已于 2023 年 8月 28 日销户。
(3)因公司“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已结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开立的账户 79820180802260166已于 2023 年 10月 11 日销户。
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通知存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福建福光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10076801400001187 1,518,639.45
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福建福光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 118010100200376217 542,106.57
有限公司 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合计 2,060,746.02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 43010076801400001187 的通知
存款账户,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 43010078801600001401 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2)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自 贸 试 验 区 福 州 片 区 分 行 账 号 为
118010100200376217 的通知存款账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为 118010100100223106 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