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
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自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 462.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补助 补助事由 收到时间 金额(元) 补助依据
号 主体
2020 年开发区和台资促 关于下达省级核定的
1 进专项资金 270,000.00 2020 年开发区和台资
福光 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股份 2021 年应收账款试点奖 榕财企(指)〔2022〕43
2 励项目补助资金 700.00 号
3 福光 中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022 年 9 4,356,000.00 榕房〔2021〕47 号
天瞳 补助金 月 16 日
合计 4,626,700.00
注:1、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福光股份的“2020 年开发区和台资促进专项资金”、“2021 年应收账款试点奖
励项目补助资金”,合计 27.07 万元未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462.67 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2 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