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
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自 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 1,039.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补助 补助事由 收到时间 金额(元) 补助依据
号 主体
国 市 监 质 发
1 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及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000,000.00 〔2021〕56 号、
福光 提名奖省级奖励 闽政〔2018〕3
股份 号
2021 年度科技重大专 闽财指〔2021〕
2 项专题项目经费(省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950,000.00 741 号
级)
3 福光 中央住房租赁市场发 2022 年 1 月 4 日 5,445,000.00 榕〔2021〕47
天瞳 展补助金 号
合计 10,395,000.00 ——
注:1、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的“2021 年度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经费(省
级)”300 万元,其中 195 万元归属公司,剩余部分为其他联合申报主体所有。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1,039.50 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