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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澜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3

澜起科技:澜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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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08 证券简称: 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55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和股票增值权
 股份来源: 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公司实际股份。
 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股票总数: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 万股的 0.998%; 授予安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权益。
 股票增值权涉及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40 万份
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 万股的
0.998%, 授予安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对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核心高管的
长期激励与约束,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股东权益紧密结合,充分发
挥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水平的同时稳步提升公司
市值,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按照收益与贡
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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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澜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 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
划”)、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1、 2019 年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以 2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13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以 24.7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3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派息,
授予价格由 25.00 元/股调整为 24.7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派息,授予价
格由 24.70 元/股调整为 24.4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由
24.40 元/股调整为 24.1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由 24.10 元
/股调整为 23.8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由 23.80 元/股调整
为 23.50 元/股。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2019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2019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以 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09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2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 29.7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6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派息,授
予价格由 30.00 元/股调整为 29.7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
由 29.70 元/股调整为 29.4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由 29.40
元/股调整为 29.10 元/股。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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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期。
3、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 2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9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157.87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 19.7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39.4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派息,授
予价格由 20.00 元/股调整为 19.7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派息,授予价格
由 19.70 元/股调整为 19.40 元/股。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2023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
属。
4、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5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计划需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19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
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
权。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
得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股
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公司实际股份,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股票标的,
一份股票增值权虚拟对应一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
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激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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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
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其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系公司根据《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回购方案,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回购程序,并在回购方案中披露
回购资金安排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等相关事宜。
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公司实际股份,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股票标的,
一份股票增值权虚拟对应一股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一) 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 万股的 0.998%。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为一
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有 2019 年
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剔除公司已作废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后,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在有效期
内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94.4319 万股,加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54.10 万股以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140.00 万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为 3,388.531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9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
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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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相关权益的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二) 授出股票增值权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40 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253.7710 万股的 0.998%。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为一
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增值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相关
权益的授予/行权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核心高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 人,约占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
工总数人的 0.27%,激励对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核心高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 名外籍员工: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核心技
术人员杨崇和先生以及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 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杨崇
和先生和 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核心
高管,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研发方向、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
执行具有重要影响力。对他们实施长期激励,有助于其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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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除非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相关权益授予时和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杨崇和  董事长、首席执行
官、核心技术人员 
570  50%  0.499%
2 Stephen
Kuong-Io Tai
职工董事、总经理  570  50%  0.499%
合计  1,140  100.00%  0.99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四)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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