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2023 年上市公 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
审计情况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2023年,签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2003 2012 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深
项目合伙人 魏标文 2001 年 2021 年
年 年 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裕同
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洁特生
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思林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
报告;2021年,签署浩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等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
签字注册会 2020 2020 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牛春军 2013 年 2020 年
计师 年 年 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深圳光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控 2010 2011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兆丰股份、甬金股
徐 银 2011年 2023 年
制复核人 年 年 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包
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以及管理建议书,我们对其做了全方面的审核,涉及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