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光峰科技”)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6,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000.00 万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578.4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9,421.51万元,另减除发行相关费用 3,174.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6,247.0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5,452.36
利息收入净额 B2 5,974.9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4,363.75
利息收入净额 C2 669.7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9,816.1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644.60
结余转出[注 1] E 5,200.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7,875.3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7,875.35
差异 H=G-F -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合计 5,161.6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 5,200.2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 10869000000305964)已于 2023 年5 月 17 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和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行尚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证券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
分行 8110301013200460256 21,662,564.48 心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深圳湾支行 4403040160000272027 5,717,290.68 项目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
深圳分行 622214229013 373,522.34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超募资金,证券账户
755916160310618 100.16 余额 100.16 元
合 计 27,753,477.66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
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期末余额 理财起息日 理财到期日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TLBB202310596) 29,000,000.00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TLBB202310597) 50,000,000.00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01253 期 72,000,000.00
合 计 151,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3.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46,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之内有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4,9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2023 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 7 天
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理财起息日 理财到期日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