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暨制定公司
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之新增
股份 1,804,800 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化。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条文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方式
1 第六条 修订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6,040.6538 万元。 46,221.1338 万元
2 第十九条 修订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221.1338 万
46,040.6538 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六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第三十六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 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
第三十六 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 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3 条 修订 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
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东的要求予以提供;如果内容涉及公司商
予以提供。 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有关人员个人隐私
的,公司可以拒绝提供。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4 第四十四 修订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条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划;
(十七)审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 ……
内部制度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十七)审议根据法律法规应当由股东大
联交易; 会审议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 ……
“交易”“关联交易”的范围和界定范围
标准以现行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则为准。
第四十五条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列对外
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第四十五条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列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供的担保;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
5 第四十五 修订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
条 何担保;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 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
(五)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
……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通过。
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等规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定的审议批准权限和程序审批对外担保事
项,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公司有
权对相关责任人,视损失、风险、情节轻
重进行追责;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包括
批评教育、降低薪酬标准、扣发应得奖
金、解聘职务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 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
议通知中确定其他地点。 列明的具体地点。
…… ……
第五十五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
6 条 修订 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 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应当提供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 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
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 式的,应当安排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且
排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且现场会 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
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 时间。
时间。
7 第五十八 修订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条 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
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 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
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 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
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自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股东决 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知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在全体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