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08.47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8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275.69 万股的 4.09%;其中首次授予 1710.0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275.69 万股的 3.78%;预留 14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275.69 万股的 0.31%。
3、授予价格(调整后):特别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 20.84 元/股、第一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 17.34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 18.34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分别可以每股 20.84 元、17.34 元、18.3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18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A)、
营业收入(B)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X)、(Y)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净利润 A(亿元) 营业收入 B(亿元)
对应考
归属安排 目标值 目标值
核年度 触发值(An) 触发值(Bn)
(Am) (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3.0 2.4 30.0 2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3.6 2.9 40.0 3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4.2 3.4 53.0 42.5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Am X=A/Am*100%
A<An X=0
B≥Bm Y=100%
营业收入(Y)
Bn≤B<Bm Y=B/Bm*100%
B<Bn Y=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2021-2023 年: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30%+Y*7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
达标 100%
一般 70%
不及格 0%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向 2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71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2022 年 3 月 11 日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股
(调整后) 票剩余数量
20.945 元/股(特别激励
2021 年 4 月 22 日 对象)、17.445 元/股(第 1710.00 万股 220 人 140.00 万股
一类激励对象)、18.445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
2022 年 3 月 11 日 18.445 元/股 140.00 万股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