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曾用名为“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715,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527,569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Citron PE
INVESTMENT
IPO 前取得:20,715,103
(HONG KONG) 5%以下股东 20,715,103 4.58%
股
2016
Limited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Citron PE
INVESTMENT
2021/3/12 ~ 2021 年 6 月 26
(HONG KONG) 16,697,929 3.69% 22.21-38.89
2022/1/14 日
2016
Limited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Citron
PE
INVESTME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2/21 合伙人
不超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NT (HONG 4,527,56 持,不超过: ~ 资金需
过:1% 格 得的股票
KONG) 9 股 4,527,569 股 2022/5/20 求
2016
Limited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 承诺: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
(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三、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五、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计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