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5 元(含税),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
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研发支出、市场推广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1,573,548.42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1,554,41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866,580.83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16%。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提出此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此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激光显示科技企业。激光显示行业当前处于成长阶段,近年来,激光显示技术借助其性能稳定、寿命更长、色彩丰富等优势,对影院放映、专业工程显示设备中的传统光源技术形成了快速渗透和替代。预计家用激光显示产品未来几年将迎来价格更低、体积更轻便、显示效果更优质的产业机遇,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激光显示原创技术具有研发难度大、投入高、产业化周期长等特点,激光显示产品及核心器件的研制与开发涉及到光学、电子、机械、热学、图像处理、新
材料、计算机等多个学科,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研发需要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多领域的人才储备,需要拥有高投入的研发平台。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发展主业,围绕显示领域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布局,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海内外市场推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出分时租赁商业模式,向影院客户提供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分时租赁模式前期投入资金较大。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营业规模逐年扩大的同时,不断加大投入,希望增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并不断拓宽激光显示应用场景,让 ALPD 技术更广泛地应用和服务于人类生活。因此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79,148,918.89 元,同比增长 42.8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6,457,276.71 元,同比增长 5.36%。虽然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整体财务状况向好,但是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考虑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研发支出、市场推广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具体如下:
1、坚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展壮大的源泉,公司将继续保持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研发投入,全面提升研发能力,整合和优化研发体系,资源聚焦,优化开发模式,提升研发效率,提升产品竞争力。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核心技术更新换代、开发软件平台、开发新兴应用场景产品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支出。
2、发力海外市场及品牌建设,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市场投入的资金需求。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将树立国际化思维与管理标准以及加强产品国际化定位,逐步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提供本地化服务,扩大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巩固“ALPD 技术”品牌在激光显示领域里面的原创地位,加大在国内外市场宣传力度,带动公司产品全面进入全球主流市场体系。
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影院光源租赁服务所处的电影行业,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暂停营业,导致公司影院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业务停摆,直接影响公司影院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等业务的收入。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消费需求萎缩,公司将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对此,公司储备现金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宏观环境、经营业绩与战略发展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