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严蕾女士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该预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 431,194,39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918,037.90 元,
转增 172,477,758 股。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由 431,194,394 股变更为 603,672,152 股,注册资本由 431,194,394 元
变更为 603,672,152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现行《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672,152
1. 431,194,394元。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经批准发行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经批准发行的普
2. 普通股总数 431,194,394 股,均为人民币 通股总数 603,672,15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431,194,394 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603,672,152 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405,943,000 股,占 94.14%;境外投资人 568,320,200 股,占 94.14%;境外投资人持
持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 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
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25,251,394 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35,351,952 股,占
股,占 5.86%。 5.86%。
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3.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位独立董事也应 会作出报告,每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作出述职报告。 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
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 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
4. 投票制。 票制的具体规定,详见公司《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实施细则》。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和基本情况。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为: 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
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5. 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二)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 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法
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
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