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执业资质,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03 人,注册会计师 1,859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天健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3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度天健为 5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行业。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 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天健已提取执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
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 开始从 开始在 开始为本
项目 姓名 计师执 事上市 本所执 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业时间 公司审 业时间 审计服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计时间 时间
项 目 签署浙江龙盛、杭可科
合 伙 黄元喜 2000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20 年 技、祥和实业等 2020 年
人 年报;签署浙江龙盛、民
签 字 丰特纸、力盛赛车等
注 册 黄元喜 2000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20 年 2019 年年报;签署兴瑞
会 计 科技、尖峰集团、九洲药
师 业等 2018 年年报。
签 字 签署杭可科技 2020 年
注 册 报、
会 计 柯宗地 2008 年 2008 年 2008 年 2020 年 签署民丰特纸 2019 年
师 报、签署南都物业、民丰
特纸 2018 年报。
质 量 近三年签署了湖南投
控 制 刘钢跃 1997 年 1997 年 2001 年 不适用 资、岳阳林纸、金健米业
复 核 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人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收费为 11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