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 8 层容
百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92,042,5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92,042,5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757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75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俞济芸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白厚善 191,354,020 99.6414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刘相烈 191,245,980 99.5852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张慧清 191,132,229 99.5259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宋文雷 191,399,420 99.6651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冯涛女 191,349,983 99.6393 是
士为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6 关于选举符麟军 191,342,470 99.6354 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聂昕先 191,398,931 99.6648 是
生为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李运姣 191,363,819 99.6465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3 关于选举梅月欣 191,364,319 99.6468 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姜慧女 191,310,284 99.6187 是
士为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陈瑞唐 191,362,977 99.6461 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关于选举白厚 61,081,794 98.8853
善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刘相 60,973,754 98.7104
烈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张慧 60,860,003 98.5263
清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宋文 61,127,194 98.9588
雷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冯涛 61,077,757 98.8788
女士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符麟 61,070,244 98.8666
军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聂昕 61,126,705 98.9580
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运 61,091,593 98.9012
姣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梅月 61,092,093 98.9020
欣女士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姜慧 61,038,058 98.8145
女士为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
案
3.02 关于选举陈瑞 61,090,751 98.8998
唐先生为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