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6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9,79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8,385.30 万元(其中计入发行费用的不含税金额为 7,910.66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404.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1,779.0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00.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9〕222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累计收益)为 69,206.40
万元: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余姚 33150199523600000551 27,500.00 1.53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5249688886 82,600.29 10,007.98 活期存款
限公司余姚分行
宁波银行余姚中 61020122000658584 26.65 活期存款
心区支行
合 计 110,100.29 10,036.16
注:除上述资金外,另有存放于招商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账号574905856410601)人民币170.24
万元的现金管理到期收益未及时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将上述资金转回募集
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0,206.40万元。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
存款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4,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9/3 三年期
公司余姚分行 (可转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6,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0/18 2022/1/18
公司余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1/25 2022/3/1
公司余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4,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1/29 2022/3/1
公司余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12,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0/28 2022/5/10
公司余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0/29 2022/5/10
公司余姚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13,000.00 保本固定收益型 2021/12/27 2022/2/11
公司余姚分行
合 计 59,000.00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的当前实
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
期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 6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
体项目拆分成 2 期建设,分为 1-1 期 3 万吨和 1-2 期 3 万吨。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镇
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原计划工期 16 个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实际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原因如下:
(1)2019 年下半年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下游电动车市场整体产销量出现
暂时性同比下降,以及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
(2)公司核心产品为 NCM811 系列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连续多年国内出货量
第一。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工作重心聚焦于解决湖
北、贵州、韩国三地正极材料的产能瓶颈,由此前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相应有
所放缓。
(3)在项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全面提升前驱体业务的综合竞争力。2020 年
成立独立运营的前驱体事业部,强化自主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能力。整
合中日韩资源,改善产品技术方案,提升设备及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开发完成
新一代高镍系列前驱体新品,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
(4)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积极送样,获多家下游
客户认证。前驱体事业部于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盈利增长,经营态势良好。
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1-1 期 3 万
吨建设,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2 期 3 万吨建设。本项目整体 6 万吨三
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收益。
七、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如下:
(一) 经公司 2019 年 7 月 3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 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
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金额为 59,000.00 万元。
九、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9,206.40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