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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05:容百科技关于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688005:容百科技关于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

        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同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一揽子合作协议。本次一揽子协议的签订是新一体化战略的全面落地,最大程度整合区域制造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等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体系化的竞争力。

    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商务条款洽谈无法达成一致、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协议中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协议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额估计差异等风险。
一、  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同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容百集团”)
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一揽子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仙桃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情况

  为落实前期的《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关于与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近日与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容百集团仙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协议》、《仙桃容创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容百电池三角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仙桃容百新能源工程装备公司项目投资协议》、《容百学院投资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第一,在仙桃建成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分三期建设完成。一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二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5年前建成,三期(年产能20万吨)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

  第二,设立仙桃容创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匹配一期年产能10万吨项目建设。仙桃容创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规模16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14亿元人民币,仙桃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资平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84亿元人民币。二期、三期项目建设资金将由容百集团和仙桃市人民政府后续另行商定。

  第三,在仙桃投资兴办仙桃容百新能源工程装备公司项目(以下简称“工程装备项目”),主要生产经营新能源装备及配套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

  第四,在仙桃市投资建设容百学院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产业培训和对外咨询服务。

  第五,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上述协议均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与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情况

  容百集团与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为协议甲方,公司及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合称“容百集团”)为协议乙方。

  协议相关方规划在武汉市汉阳区选址项目用地,设立公司华中区域总部、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公司将在武汉市汉阳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业上下游的项目。

  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09%合伙份额,为公司的间接控股方及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所控制企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三)与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容百集团与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协议甲方,公司及容百集团为协议乙方。
  协议相关方规划合作推动容百集团在湖北省的投资布局,包括落地华中区域总部、全球最大的正极材料基地、工程装备公司等系列项目,打造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链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如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协议书、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对方,对方接到通知六十天(含)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从接到通知日起满六十天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容百电池三角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已于3月28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一体化所涉及的其他协议签署均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签署具体协议时,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一揽子协议签订是新一体化战略的全面落地,最大程度整合区域制造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等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体系化的竞争力,中长期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业绩水平。

  2. 仙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10万吨项目近日签约并正式动土开工,仙桃基地将成为公司未来几年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远期产能规划达到40万吨,全力满足下游战略客户需求。新基地在产品技术、工程装备、用电绿色低成本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公司在行业里的领先地位和竞争力。

  3. 公司在武汉将设立华中区域总部和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形成以武汉为核心辐射鄂州基地和仙桃基地的集聚效应,通过加强科研创新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商业化方面的竞争力。

  4. 产融结合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是以产业投资为纽带,和上市公司主业协同发展。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投资锂电正极材料上下游产业,以正极材料制造用电绿色低成本化开发为突破口,投资新能源技术和装备体系,以及新能源服务业,打造开放的有机的产业链生态体系。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协议中《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及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 针对与仙桃正极生产基地及配套的协议:《容百集团仙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协议》、《仙桃容创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仙桃容百新能源工程装备公司项目投资协议》及《容百学院投资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且协议中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针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商务条款洽谈无法达成一致、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4. 针对《容百电池三角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项目管理及交易实施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2)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5. 针对《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容百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商务条款洽谈无法达成一致、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

  6. 协议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额估计差异等风险。

  7.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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