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容百科技”)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 26.62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79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689.7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00.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天
健验【2019】2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0,100.29
项目投入 B1 28,129.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的余额 B2 8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B3 2,453.49
项目投入 C1 705.00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 C2
现金管理 80,000.00
本期发生额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
C3 80,000.00
的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4 575.10
项目投入 D1=B1+C1 28,834.2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的余额 D2=B2+C2-C3 8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4 3,028.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292.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294.64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33150199523600000551 15,711.2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款
公司余姚分行 405249688886 42,930,674.05
合 计 42,946,385.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期的收益凭证及大额存单为 80,000.00 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
收益 536.37 万元。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 6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项目拆分成 2 期建设,分为 1-1 期 3 万吨和 1-2 期 3 万吨,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前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 1-1 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变更后 1-2 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
镇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原计划工期 16 个月,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实际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原因如下:
① 2019 年下半年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下游电动车市场整体产销量出现暂时性同比下降,以及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项目的建设进度。
② 公司核心产品为 NCM811 系列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连续多年国内出货量
第一。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工作重心聚焦于解决湖北、贵州、韩国三地正极材料的产能瓶颈,由此前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相应有所放缓。
③ 在项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全面提升前驱体业务的综合竞争力。2020 年成立前驱体事业部,强化自主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能力。整合中日韩资源,改善产品技术方案,提升设备及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开发完成新一代高镍系列前驱体新品,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
④ 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积极送样,获多家下游
客户认证。前驱体事业部于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盈利增长,经营态势良好。
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1-1 期 3
万吨建设,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2 期 3 万吨建设。本项目整体 6 万吨三元
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