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容百科技 688005 /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张媛
电话 0574-62730998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电子信箱 ir@ronbayma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8,338,685,961.65 6,135,115,227.73 3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784,366,574.34 4,483,521,663.86 6.71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592,220,771.12 1,231,514,913.88 19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21,003,171.27 54,281,966.54 491.3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4,311,111.42 48,659,897.19 443.18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4,834,458.57 448,692,460.99 -74.41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88 1.25 增加5.63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2 0.12 5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2 0.12 500.00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15 4.75 减少1.60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24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 境内非国 28.83 129,000,000 129,000,000 129,000,000 无
资企业(有限合伙)有法人
湖州海煜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 3.28 14,685,622 无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共青城容诚投资管 境内非国 3.13 13,984,295 无
理合伙企业(有限 有法人
合伙)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 境内非国 3.12 13,957,800 13,957,800 13,957,800 无
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法人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 境内非国 1.97 8,800,000 8,800,000 8,800,000 无
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北京容百新能源科 境内非国 1.84 8,240,300 8,240,300 8,240,300 无
技投资管理有限公 有法人
司
遵义容百新能源投 境内非国 1.67 7,477,300 7,477,300 7,477,300 无
资中心(有限合伙)有法人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境内非国 1.66 7,421,148 无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法人
伙)-高毅庆瑞 6
号瑞行基金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 境内非国 1.56 6,978,961 无
源产业发展基金合 有法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泰智能汽车股票 境内非国 1.56 6,969,230 无
型证券投资基金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容百新能源投
的说明 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容百
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控制,并且白厚善是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之一;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