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变更通知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博汇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 2024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发展需求,兼顾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本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1 股,合计转增
23,288,000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6,800,000 股,本次转增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088,000 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
董事张永伟、郭忠武为关联董事,董事孙传明与郭忠武为一致行动人,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广志、林峰、王冬梅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翔宇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翔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翔宇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事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届时将通过现